虞山高新區作為科技部國家火炬計劃電氣機械產業基地,入駐企業享受國家、省的優惠政策外,還可享受地方優惠政策。主要有:
1、對園區內企業生產、經省認定的高新技術產品的出口,虞山高新區將協調市財政按照海關認定的出口金額,每萬美元補貼50元人民幣。對省級以上高新技術企業,經審核后財政每年按其上繳企業所得稅額地方留成部分的50%給予科技創新補貼。允許企業按當年實際發生技術開發費用的150%抵扣當年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發生技術開發費用當年抵扣不足部分,可按稅法規定在5年內結轉抵扣。企業應足額提取職工教育經費,所提取職工教育經費在計稅工資總額2.5%以內的,可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對研究開發實際支出占當年銷售收入比例超過5%的省級以上高新技術企業,按照經核定的企業當年科技開發經費實際發生額的20%給予財政補助,補助額不超過企業的貢獻額。企業用于研究開發的儀器設備,單位價值在30萬元以下的,可一次或分次攤入管理費,達到固定資產標準的單獨管理,不提取折舊;單位價值在30萬元以上的,可適當縮短固定資產折舊年限或加速折舊。企業購置軟件,經主管稅務機關核準,其折舊或攤銷年限可適當縮短,最短可為2年。
2、外商投資企業技術創新獎勵
企業被認定為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一次性補貼30萬元。
經省級認定在園區的國(境)外研發機構給予一次性補貼30萬元。
3、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外上市獎勵
對在境內外成功上市的外商投資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80萬元。
4、虞山高新區屬國家火炬計劃常熟電氣機械產業基地,具有申報高新技術型企業的快速通道,虞山高新區可在企業設立后即協助企業開始向相關部門申請高新技術產品(以企業已有且即將在常熟生產之產品),在企業正式生產后不久即協助企業獲得高新技術型企業稱號,并享受相關優惠。
按《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08]172號)被有權部門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高新技術企業除了享受15%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以外,還可以享受研發費用150%稅前抵扣、人才引進落戶、用地契稅優惠等國家和地方政策。同時,按照現有的評價體系,高新技術企業參加國家一些大型招投標項目、火炬計劃等,在評審過程中還會獲得加分優勢。
5、對園區內外資企業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實行“一個頭”收費管理,除國家和江蘇省規定的收費外,虞山高新區對進區企業免收一切地方性規費。